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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关文化旅游业,福建省“两办”发布重要意见

2025-06-26 21:28:42 作者: 来源:福建省人民政府官网

中共福建省委办公厅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文化和旅游深度融合发展把文化旅游业培育成为支柱产业的意见

(2025年5月5日)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文化旅游业发展的部署要求,推进文化和旅游深度融合发展,打造世界知名旅游目的地,把文化旅游业培育成为支柱产业,经省委和省政府同意,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省委十一届六次、七次全会要求,紧紧围绕“在提升文化影响力、展示福建新形象上久久为功”的重要要求,持续深化拓展“深学争优、敢为争先、实干争效”行动,坚持以文塑旅、以旅彰文,守正创新、提质增效、深度融合,大力培育文旅新质生产力,着力把文化旅游业培育成为支柱产业,为在中国式现代化建设中奋勇争先提供有力支撑。

到2027年,全省文旅经济增加值达到7500亿元左右;到“十五五”末,力争达到9000亿元左右,培育2—3处世界级旅游景区、度假区,文旅经济增加值占全省GDP比重稳步提高,文旅经济竞争力显著增强,文化旅游业综合效能全面释放,“清新福建”品牌知名度美誉度大幅提升,文化强省和世界知名旅游目的地建设取得重要突破。

二、推动文化旅游业强链延链补链

(一)实施全域文旅提升工程。围绕景区全域联动、产品全域优化、线路全域统筹,编制《福建作为世界知名旅游目的地的目标、愿景和行动规划》,持续构建全域文旅规划体系。优化打造世界知名旅游目的地布局,整合世界遗产地等文旅资源,提升品牌、集聚业态、升级服务,培育5个文旅集聚区;深挖地域特色文化内涵,整体谋划、串珠成链、塑造特色IP,分类构建蓝色海丝、绿色休闲、红色文化3条旅游带;依托长征国家文化公园(福建段)等线性文旅资源,扩大康养、休闲、探险、体验等文旅产品供给,精心打造“七沿”文旅产品。“一县一策”培育一批八闽文旅名县,打造一批全国乡村旅游重点村(镇)、全国休闲农业重点县、等级旅游民宿,提升南靖官洋村世界“最佳旅游乡村”影响力。支持福州、厦门、泉州打造文化特色鲜明的国家级旅游休闲城市,支持平潭建设国际旅游岛,指导和支持各地争创国家文化和旅游产业发展示范区(单位)。

(二)实施文旅深度融合发展工程。健全文艺创作生产引导机制,持续推动当代舞台艺术、文学艺术、影视、美术摄影等领域的“闽派”文艺精品创作,对获得国家级荣誉的重点艺术项目给予奖补。支持打造10个具有代表性、示范性的旅游演艺精品。开展“千场大戏进乡村”、“万场演出惠民生”等活动。科学利用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基地等文化场所开展旅游活动。深化文物保护利用改革,推动万里茶道、三坊七巷、船政文化史迹、嘉庚教育遗产、关圣文化史迹等申报世界文化遗产,建设圣杯屿海上丝绸之路博物馆,推出一批特色文物主题游径。鼓励开发非遗主题沉浸式体验项目,深化闽南文化、客家文化(闽西)、朱子文化、湄洲妈祖文化等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建设,打造一批非遗特色街区和景区,每年组织非遗宣传展示体验活动800场以上。

(三)实施“文旅+百业”工程。推进文化旅游业与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提升产品供给能力,丰富消费业态和场景。做强“文旅+海洋”,推进厦门邮轮母港和平潭邮轮访问港建设,培育“游岛玩海”新业态,建设“美丽渔村”,举办海洋文化活动。壮大“文旅+绿色”,推动将乐、武平等国家森林康养基地提档升级,推进浙皖闽赣国家生态旅游协作区建设。发展“文旅+工业”,利用工业遗产、工业企业、工业园区等开展工业旅游,支持房车露营、邮轮游艇、户外运动等文旅装备制造业发展壮大。培育“文旅+影视”,推动厦门、平潭、泰宁等三大影视基地建设,大力推广“拍在福建”品牌。深化“文旅+体育”,支持旅游景区增设运动休闲体验项目,打造登山、骑行、徒步、露营、漂流等一批户外运动精品项目,提升厦门马拉松赛、福州国际龙舟邀请赛、平潭“车筝棒”等赛事举办水平,打造“八闽名赛”。拓展“文旅+低空”,培育“空中看福建”精品项目,鼓励通用航空企业开发特色低空游览产品。

(四)实施景地联动升级工程。开展景区“强基焕新”行动,支持文化和旅游领域设备更新,推动国家5A级旅游景区提档升级,支持泉州湾、平潭南部湾等争创国家级旅游度假区,对列入文化和旅游部确定的世界级旅游景区、度假区培育对象的单位,给予一次性500万元奖补。加快建设“山海画廊·魅力闽道”旅游公路,打造“观山阅海”1号风景道,联通“闽韵福游”世遗廊道。串联世界遗产地、文化生态保护区、非遗特色街区、考古遗址、博物馆等人文资源和滨海风景道、国家森林风景道等山海资源,推出世遗经典之旅等10条旅游精品线路。

(五)实施重大项目带动工程。加快海丝文化公园、厦门西海湾邮轮城等项目建设,到2027年,累计实施600个以上重大文旅项目、投资超过650亿元。支持打造闽江之心、泉州古城、莆田“水上巴士”等10个标志性文旅项目,形成“一市一地标”。推动设立福建省文化旅游业发展投资基金,鼓励各地根据需要设立文化旅游业发展投资基金。

(六)实施龙头企业引育工程。坚持招大引强,举办文旅产业投融资项目对接活动,积极引进国内外文旅头部企业来闽投资建设或参与运营文旅项目,促进更多高端酒店、文旅装备制造企业落户福建。实施文旅企业促进行动,围绕民宿、露营、文娱、文创等新业态,培育一批专业化、特色化的中小文旅企业,推动重点文化产业园区能级提升。支持符合条件的优质上市后备企业上市,引导有条件的文旅企业战略性并购重组,推动更多企业进入全国文化企业30强和中国旅游集团20强名单。

三、提升文旅设施建设和管理服务水平

(七)完善“快进慢游”旅游交通网络。编制《福建省旅游公路发展规划》,加快构建外部交通快捷、内部交通顺畅、配套设施齐全的旅游公路体系。加快厦门翔安国际机场、福州长乐国际机场二期扩建工程等航空项目,推进龙龙铁路武平至梅州段、厦漳泉城际铁路R1线等铁路项目,支持水上特色旅游航道建设。鼓励高速公路服务区丰富文旅服务内容,优化机场、车站等客运枢纽至重点旅游景区、度假区的公交、客运线路衔接,提供“旅游直通车”和“机场快线”等服务。

(八)健全文旅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福建美术馆等重大文化设施,完善智慧图书馆体系,搭建公共文化服务云平台。制定国际化的旅游目的地服务标准,完善“旅游集散中心—游客中心—旅游咨询点”三级旅游咨询体系,规范提升多语种旅游交通引导标识,推动旅游信息服务进机场、车站、码头、高速公路服务区。新建改扩建一批旅游停车场,打造一批自驾车旅居车营地。依法保障空间区位有特殊需求的零星文旅设施的用地。

(九)加强文旅市场监管与服务。落实“放心游福建”服务承诺机制,完善文旅市场综合监管机制,加强消费维权服务站点建设,整治旅游行业导游乱象、强制消费等问题,以良好服务赢得游客口碑。深化文娱领域综合治理,发挥行业协会自律作用,推进旅游信用体系建设,营造优质文旅市场环境。

四、数字赋能文化旅游业高质量发展

(十)深化文化与科技融合。鼓励和支持各类文化机构接入国家文化专网,加快国家文化大数据福建中心等基础设施建设。推进“人工智能+”行动,应用大模型等数字技术整合多领域数据,完善数字公共文化服务网络,建设文物资源数字化平台,构建全省“数字文旅一张图”。培育文旅新质生产力专业研究机构。支持有条件的文旅企业申报省级科技计划项目,对获评文化和旅游部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等高能级平台的企事业单位,给予一次性50万元奖补。推进福州、厦门国家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基地建设。

(十一)加快发展数字文旅。实施景区数字化改造提升工程,深度开发一批基于数据要素的典型场景应用,开展景区信号“星级”评定和发布,培育一批智慧景区。鼓励运用数字技术,发展云演艺、云旅游、云展览等数字文旅新业态,培育沉浸式数字文旅体验项目。打造福建数字文旅政务管理平台,优化提升“畅游八闽”平台服务功能。

五、促进文旅消费市场扩容提质增效

(十二)激发文旅消费活力。实施提振文旅消费专项行动,每年安排2000万元,支持各地贯穿全年举办文旅消费活动。创新开发“福建礼物”系列消费产品,打造簪花围、三条簪等“闽派国潮”品牌,积极推出亲子游、研学游、老年游等产品。大力发展首店、首发经济,壮大户外经济,促进体育消费,创新多元化消费场景,培育多样化消费生态。加强与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以及中西部文旅大省的区域协作,支持龙岩与广州、三明与上海深化文旅对口合作。推动开行大众旅游列车、银发旅游列车等入闽旅游专列,实施入闽旅游专列和包机奖励政策。推动发行“清新福建”文旅惠民卡,鼓励基层工会拓展使用会员会费为会员购买省内或区域旅游景区年票,组织开展疗休养、春秋游等工会活动。组建“福建文旅宣推官”达人池,持续提升“跟着演出去旅行”、“跟着影视去旅行”、“跟着体育赛事去旅行”、“带着脱口秀去推介”等文旅品牌的知名度和美誉度。

(十三)推动闽台文旅融合。支持创建一批闽台乡建乡创合作样板,推出一批寻根谒祖、研学旅行等旅游线路,持续办好海峡两岸文博会等重大活动。用好演出市场激励措施,鼓励台湾演艺娱乐人才参与我省文化演艺产业建设,助力打造东南演艺经济高地和两岸流行文化中心。打造福马、厦金“同城生活圈”和平潭“台胞第二生活圈”。

(十四)深化国际文旅交流合作。落实过境免签等政策,用好入境旅游增量奖励措施,支持旅行社开发与过境免签政策相匹配的福建特色旅游产品线路。开展“清新福建”全球推广计划,加强对接境外重点客源地,制定精准营销策略,推动开通或加密更多空中直航航班和邮轮航线,多措并举推动入境消费持续增长。加强与国际接轨的旅游接待服务队伍建设,推动入境口岸设立入境旅游服务站,提升外籍人员在闽出行、支付、通讯、住宿便利度。加快建设世界闽南文化交流中心、妈祖文化中心。办好海上丝绸之路国际文化旅游节、世界妈祖文化论坛等重大活动。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积极推进文化和旅游深度融合发展,齐心协力打造世界知名旅游目的地,把培育文旅支柱产业作为我省在中国式现代化建设中奋勇争先的重要抓手,加快构建政府主导、部门协同、社会参与、市场引导的“大文旅”工作格局,共同打造“近悦远来”的文旅沃土。建立省文化旅游业发展工作联席会议机制,着力解决跨部门、跨领域、跨区域的重点难点问题。省直相关部门要在依法保障重大文旅项目用地用海、培养和引进文旅人才等方面给予支持。各地原则上不再制定配套文件。各市、县(区)要压实责任,健全工作机制,确保高质量完成各项目标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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